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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的通知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等文件精神,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,积极 发挥团体标准对质量提升、质量监管、质量共治和质量合作的支 撑引领作用,提升广东省标准创新能力和推动广州开发区质量发 展促进会 (以下简称质促会) 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开展,促进行业 团体标准化建设,根据质促会团体标准制订计划,拟为《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指引》《 “五小”质量管理创新活动评价准则》《创 新方法理论与实践运用准则》三项标准,确保高质量完成标准编 制工作,确保标准科学适用,贴近群众性质量活动特点及需求,更具操作性、实用性,现公开征集三项标准参编单位,可参与标 准中的部分内容编写、会议讨论、意见征集、意见反馈等标准的 制定工作。如有意向参与,请于2023年5月10 日之前与标准编制工作组联系。申请流程如下:
一、申请方式
请有意向申请单位填写《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》(见附件) 并加盖单位公章,2023年5月10日前请将原件快递至质促会,扫描件发邮箱gddqda@126.com。
二、资格审核
标准编制工作组在收到申请单位递交的《团体标准参编单位 申请表》后于5个工作 日 内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将参编确认函发送申请单位。
三、参与起草单位相关说明
( 一 ) 参与起草单位/人员要求
参与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且在质量管理领域具有较高的社 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的企业,重视标准化工作。参与起草人员应熟 悉质量管理、创新相关工作,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,较高的专业 素养和理论水平,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编制的各项工作,确保标准的适用性、有效性和先进性。
(二) 参与起草单位/人员权利
1. 列入参与起草单位名称。
2. 将企业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列入标准编制人名
3. 参与标准起草和推广全过程。
4. 标准参与起草单位、参与起草人员将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 修订的权利。
(三) 参编费用缴纳
申请单位在收到参编确认函后与质促会签订《团体标准制修 订协议》 ,并按协议要求缴纳相应参编费用。参编费主要用于标 准编制中相关调研、咨询、组织编制、技术审查、发布等工作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刘 杰 18922188768 (手机与微信同号)
丘勇坚 15814806081
地址:广州市黄埔区彩频路16号和盛广场1栋206房
位申请表
附件3.《创新方法理论与实践运用准则》 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